總希望小孩子可以保留天真與純潔的心

至少可以延長他快樂與幸福的甜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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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只會對公共事務或時事實務上,提出檢討與批評,當中難免會點到某些人物,不過都是公眾人物,可受公評的範圍。在現實生活或網絡平台也有人希望我提供意見,自己秉持的態度就是要就不說,要說就要說真話,可能這樣的態度吧!有些時候是得罪人的,然而卻不自知。個人以為把別人當朋友,所以才會有話直說,可能直話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攻擊力,所以不一定每個人都喜歡。常常會反問自己的良心,這樣說好嗎?那樣說對嗎?會不會傷害到別人或者不相關的人,對於知道我這種死個性的朋友,一定會明白,我的直言不諱很有內容,你可能被刺到、傷到,起碼聽到得是我的真話,得罪人還是在乎的,不過得罪了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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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小學開始一個班有五十人上下,一個年級四個班,後來增為五個班,每一班的人數稀釋到四十五人左右,班級的人數多,競爭就越激烈,相對來說,每個學生資源分配就少,小一功課都在中等上下徘徊,小二有力圖振作,全班第二名,小三跟著大姐瘋明星,但課業還可維持中上,小四適逢增班,導師換人,這是上小學後最大的人生變化,還好只有這一年,小五、小六腦袋似乎開了竅,或許該說競爭之下,只能更多努力又或許自己不幸的童年,讓我奮起,當然絕大多數都有自己興趣的那部份吧!譬如乒乓球,譬如籃球,譬如寫字書法,我喜歡的有興趣的都是全心去投入,不停去練習,相較於其他同學有教練指導,有老師偏愛,有補習做加強教育,我很自豪所擁有的一切成就都來自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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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關心過同性戀,你會羨慕如法國旅台學者畢安生教授對於愛情的堅貞,最後他用生命做了一次炕議,不贊同用生命來抗議,不過這好像元好問的詞「恨人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異性、同性都一樣,然而對畢教授是同情的多,還是感同身受的多,如果只是同情,見樹不見林,若能感同身受,才能解決最終的同性婚姻,當中的法律難題。為甚麼同性戀者不要「同性伴侶法」,為何不贊成在民法中設專章,他們要的平等權利,容我殘忍的說不是真平等,條件上就不平等了,二個男人如何生孩子,不能的話,要說甚麼平等權利,領養是可行但領養也有專業評估,異性婚要領養亦同,同性婚姻若討論起來,通篇都會是倫理學和法律學的辯證,其中有一些問題很好解決,有一些問題真得需要支持同婚者認清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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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既往,上山的路,土雞城,依舊破落擠身二邊,幾許滄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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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就有習慣性的寫日記,將想記錄的部份,儲存在word裡,雖然沒有完整的文字編輯化,但就像關鍵字一樣,增增減減很快的就可以寫出一篇,老實說這個時間點並不適合發表意見想法,一是真得沒太多心力,二是沒有太多時間,可能受到朋友的刺激吧!沒心力,就少寫一點,可能內容上少了點靈魂或生命力,亦不算是濫竽充數,沒有太多時間,反正總會失眠,就犧牲點翻來覆去的輾轉,整理記錄一下,給自己也給關心的朋友,所以重新開始寫部落格並不是難事,應該說寫對我來說,就不是問題,但寫出那種可以感動自己的部份才是我追求的,雖不盡己意,可以做到得還是一點點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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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聯合報的舊新聞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社會秩序維護法距上次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成立性產業專區後,五年來並無地方政府成立專區管理性交易產業。行政院會本周四院會將再提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將修法規定公娼負責人若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有關販運人口之罪,將取消負責人執照,在同一營業場所公娼也因此不得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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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謂的虛擬世界裡,他有一種物質是真實生活中所缺乏的,那就是空間,有別於真實的空間。這個空間提供很多的遐想,如果問好不好?認真來說,那要看自己的心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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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無病呻吟一番,所謂的討拍文。我病了!生甚麼病?也不太清楚,因為沒有到醫院檢查也沒有跟醫生咨詢過,所以病是一定有病,只是不知道甚麼病,肯定自己有病!為何不看病,跟多數不看病的人一樣,覺得浪費時間還可以忍受種種等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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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過那麼多的文字之中,字之間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經過串連、匯流,形成了一種至少可以被理解的文章,這一整個過程非常奇妙,我們通常稱之為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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