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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過不少女友的我,現在卻很少談及男女的感情,怕尷尬嗎?還是拒絕感情,或是真得想要遁入空門呢?都不是!如果要說,應該說「男女之間的情愛,對目前的我而言是一件隨緣的事,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強求亦不得!」,但是對於愛情卻也從來不曾放棄過,更不會對他失去信心,想來或許有些矛盾,不過經歷過許多,自己也為之豁然,況且還有許多大愛更較之愛情要來得必需及時,就這樣情情愛愛在我的口中、筆下,自然就少了。

 

大年初一的同學會,人少的可以,不過幾位同學帶著小孩及另一半參加,澎湖不大,就那些人,說來說去都認識,更可以攀親帶故,這當中就有好幾位過去的女朋友,面對這些舊情人要落落大方又要顯得瀟灑,這就太強人所難了,所以聊完第一輪起身準備告辭,就在這時另一桌看到熟悉的背影,又是一個舊情人,天啊!我想,當年幹嘛沒事交往這麼多女孩,現在好了,看著人家攜家帶眷的,這心中OOXX的OS不下幾百次,還好遇強則強,臉上擠出一抹微笑,輕輕掃過眾人,心中不是五味雜陳而是百般無奈,還好席間幾位同學仍有雲英未嫁,也有黃金單身漢,稍為自在,起碼焦點總不會只在我身上,難得的同學會中,還得保持那份優雅,鄰桌的舊情人主動來跟我打招呼,坐下的瞬間,我想有必要嗎?分手了好像許多事都不再有牽扯,對我不好,對她也不是件好事,這時她開始打開話匣子,說了這些年來的事,說真話,我無心聽!

 

對於感情是有潔癖的,所以對於感情的消逝是無情的,主張斷就要斷的徹底,許多人可以做到分手後,仍當好朋友,對我來說這簡直是天方夜譚,原因很簡單,不想在這樣的關係裡留有太多一廂情願,更不想藕斷絲連,更難以平常心去面對關係的改變,若再深入一點說,瓜田李下,未免人言可畏,不如自己親手埋藏愛情。

很佩服有些人可以在分手後,仍然是好朋友的結局,不過對我來說卻遙不可及,最難過的還是自己給自己的一個理由,說服不了自我,就這樣及時打斷了女孩的話,還有事我要先走了。

 

愛情裡,是個弱智者,有時怎也不明白自己的付出,最後卻都成了分手的理由,交往之初被視為的優點,最後全成了分手的終結者,痛恨那種感覺,千篇一律的說法裡,都是你很好,但就是太好了。這符合邏輯嗎?不符合!但感情是不必講邏輯的,講的是感覺,我是一塊磁鐵,專吸引某一類型的女孩,但是這類女孩卻不適合我,這或許就是人家說的「緣」,特別有「緣」,但不見得就是「份」,當他們看清楚原來的我時,也就是遠離的同時,曾嘗試改變去尋找不一樣類型的女孩,不過吸引力反而沒有,感覺這物質很奧妙,讓你摸不到、猜不著,不過你就是知道他存在著。

 

年紀到了這個時候,隨緣是最好的說法,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強求無用!年前去理髮,理髮師傅閒聊中,才說道自己的女兒到四十二歲才說要嫁,基於年紀和男方的家境,本勸他不要嫁,姻緣到了,一點都不由人,所以「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雖說有點宿命論,但這也是不爭的事實,要不在下不知娶幾次了!

 

在經歷許多為情所困的日子裡,愛情的甜蜜永遠放在心中,至於那藍與黑的沉墨,一併收藏,都是愛情的必要,否則愛情又怎能讓人以死生相許呢?就是有許多刻骨銘心,才讓人對於愛情有萬般遐想,彌足珍貴的最後,才看到愛情的不思議,不管怎麼說愛情有他的神聖,但並不是生命的全部,因為除了愛情,人生進階的層次裡,總有太多的感受會出現在不同的階段,如果不經歷,怎麼也看不到另一個境界。

 

在一次失戀中,曾經以為再沒有比這次經歷更痛苦的事,直到發生一連串的家故,才深深體會,許多事都不是我們眼前所看這麼狹隘,不變的靈魂裡,看到更多的愛,不同的愛,卻說不出話來,只能在心裡默默承受。

 

改寫對於愛的認知,不再侷限於愛情這二個字,或許是對自己的一種修練。

 

說著、說著,好像把話題說得遠了點,明明是要談「感情」這一回事,怎就說到大愛了,其實這也說明了自己現在所處的一個心理狀態,對於愛情有憧景、有希望,卻已不再是必要,這算是一種成長嗎?不知道,只知道有些事經歷了,會讓生活轉了彎,這樣的彎道是好?是壞?很難說得上,然而有愛就要去追,不要磋跎卻也是一種領悟,這樣的愛當然不止是愛情,只要你想得到的「愛」你都該珍惜,那個當下才是。

 

所以在時間許可下,仍會參與每一個同學會,偶爾的尷尬好像也是生活的點綴,但是同窗之誼卻不是每每可得,即便不願面對現實,依然微笑的看待,心裡想著的是「希望每一個生命中出現的人,都是幸福快樂的找到他人生的價值。」,是不是太噁心了!呵呵……不過真如是想!

 

當我走出那餐廳的大門,回過頭望著每一位同學朋友,又回到那個純真的我,你還是沒變,就是那死個性,獨自偷笑著……踏上摩托車,慢慢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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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