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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neilcynic - 再淺談--言論?自由?

 

尼爾張格友,最近對於言論自由,發表了淺談的看法,四十也想說說言論自由,畢竟我是當事人,所以我也有一番深刻的體悟,不過談之前,我要針對尼爾最近常提到的一個觀念,先說明四十的想法,所謂『對事不對人』,到底是甚麼?正如尼爾朋友跟尼爾說的「事是人做出來的,對事,怎可能不對到人」,按字面解釋上沒有太大的盲點,然而筆者認為『對事不對人』,不單只就字面解釋,而是一種態度,怎麼說呢?舉個例子,討論貪污這件事,可以舉的人太多了,對到人了吧!但就討論本質來說,並非針對個人而來,而是所有貪污的問題討論,所以這就是所謂『對事不對人』,對於議題的設定,你可以對事,也可以對人,但看如何設定這樣的議題,這正是語言的魔術。再譬如討論交通安全,會不會對到人,當然會,所以我們會舉個案,但就本質而言,他要討論的不是單一一個人的問題,所以他不是針對某個人或某特定人物而討論,而是一個集體行為、通案產生的問題,因此便沒有對人的問題,這就是所謂對事的討論也就是所謂『對事不對人』的說法。如果鑽進文字裡頭看這句話,那當然是矛盾的。

 

為甚麼要先解釋這句話,因為要談言論自由,談言論自由,若說『對事不對人』,難免又會鑽進尼爾這句話的邏輯中,所以趕緊先解釋『對事不對人』的定義,以免落入語言文字的魔術之中。

 

談言論自由,這不是第一篇,所以整理了些發表過的看法,再說一次,如下:

 

我的人格權和言論自由

 

個人很膚淺,我的言論自由很簡單,那就是『說該說的話』,但不傷害人這個原則,這個言論自由的定義和原則是自己的,當違背這個定義和原則,不必法律,都不原諒自己,那麼這套標準,適不適用於別人身上呢?這麼說,當你我對意見的相左,可以藉溝通做為意見的交換,但如果已經不是意見的交換,更多的是人格上的污蔑和摧毀,甚至是辱罵,這時態度便會清楚告訴你,你可以不同意我的意見、想法,但不能破壞、傷害、毀損、扭曲、辱罵我的人格,甚至我的家人,如果你堅持這麼做是言論自由,當然我也必須悍衛我的人格權,所以我會採取法律行動,但我必須說,大部分網友對於出口傷人這件事,是不以為意的,而且許多網友就是沒考慮過後果,只想發洩,只想享受言論自由,卻不願承擔語言暴力的代價,所以才有所謂小白現象!那麼你要跟小白對簿公堂嗎?那還是要看『白』到甚麼程度,讓你不能容忍!

 

 

 

一介憤青話從頭()

 

『一介憤青話從頭』是我繼『殤想』這一篇後,這二天一直在想的一個分類大項,想用類似社論的方式,寫一系列對政府、對社會等等的不滿,最後敲定這樣的主題,就是要顯示不客觀,憤世嫉俗,所以才會用『一介憤青』,如果文章內容引起你的不悅,那麼跟你說聲抱歉,但說甚麼還是會繼續說,如果你想在迴響區『憤青』一番,非常歡迎,不過不一定會回覆您,這是我寫在前頭的原則。

 

一介憤青話從頭()

 

醜話當然是先說前頭,既然是『一介憤青』,當然是很偏執和主觀的,所以文章內容引起你的不悅,那麼跟你說聲抱歉,但說甚麼還是會繼續說,如果你想在迴響區『憤青』一番,非常歡迎,不過不一定會回覆您,這是我寫在前頭的原則。

 

這個世界,越看越莫名其妙,我贊成,你反對,我反對,你贊成,我認為對的價值,你卻說這是一堆狗屎,這個世界真是奇妙,你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不同,你以為自己的價值觀對嗎?告訴你,未必,另一邊的聲音會讓你說不出話來,瞠目結舌的感覺,如果你有這樣的經驗,一點也不奇怪,這就是世界,多元容納不同的聲音,有一種人,對也罵,不對也罵,是的!這種人多不多?告訴你,還真不少。有一種人則認為只有自己是神,別人是屁,這種人多不多?再告訴你,很多、很多。正因為如此,這個世界讓你開始覺得可以傻笑一下,因為真得好笑,原來這個世界就是如此,愛因斯坦的相對論(達爾文是進化論),真的算得上是真理,有正必有反,有好必有壞,這讓世界充滿許多矛盾的存在,這樣的存在,讓世界可以被討論,如果沒有這些討論,試想看看,我們的世界會多麼無趣,正當你開始討厭,你不喜歡的言論時,想想這些聲音的存在,你會發現不一樣的樂趣,你可以嚴肅以對,也可以一笑置之,更可以大罵一番,但回過神來,你也不能改變甚麼,所以最後我寧可選擇笑一笑,尊重你,不然你可以咬他啊!但這樣新聞又會多一條,『人咬人』的頭條,如果你認為值得,未嘗不可,大可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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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筆者文章的朋友,大概就會清楚我的言論自由標準有多寬,就是這麼寬,所以歡迎任何言論,不過並不代表要同意你或你要同意我,意見相左爭執不下時,建議各位,在自己的部落格好好抒發一番,因為那是最廉價的抒解方式,不但可充份把自己的想法展現,也可以把想傳達的散播出去,但言論終究要自己負責,這是言論自由唯一的準則。原則上,你要酸、要嘲、要諷、要罵、要裦、要貶,這都是言論自由,但不代表這樣的自由不須付出代價,因為這個國家有法律,在不違背法律的前題下,言論自由真得可以無限延伸,引用東方日報一票反對的意義在美國最高法院歷史上,並非多數意見之後一定被證明是正確的,大家看過或許會對言論自由有更深的認識。

 

 

雖然曾說過,沒有任何忌諱,但仍必需說明,筆者很不喜歡的方式,甚麼方式,扣帽子、語帶歧視或嘲諷,我很不能接受的,所以來到這個部落格,希望各位有話直批,但不需要扣帽子、歧視或嘲諷,當然你的風格我管不著,但心中的那把尺,最後會刪留言也說不定,這是我的風格,所以來這留言討論,絕對歡迎,但請尊重筆者格主這一點點的拜託!

 

 

為甚麼不喜歡扣帽子、歧視或嘲諷式的言論,看過文章的可能明白。小時候的遭遇幾乎可以說在扣帽子、歧視或嘲諷式的言論中成長(在這幾篇中這是人生 滿滿愛在 鉛筆盒 看見都有描述到我及家人如何被扣帽子、歧視或嘲諷式的言論),所以痛恨這樣的言論,明白這樣的言論所帶來的傷害與痛苦,但這又是言論自由,取捨之間,只能要求自己,對別人,只能好言拜託,最後若真得不能得到認同,那麼也只能採取駝鳥的方式,埋沙掩頭,裝看不到,就是刪留言的意思。

 

 

最後要說一下,在尼爾張文中提到的輸、贏,我認為一開始到結束,沒有輸贏的問題,就是簡單的想法不同的溝通,只是最後沒有交集罷了。在想法中,很單方面的就是只想陳述、記錄自己的看法、想法,至於格友、網友的想法,我覺得好又能吸收的,我會謝謝各位帶來的收獲,不認同的部份,只能尊重,這是我對於言論自由,唯一能做到的,也是對言論自由一直不變的初衷。

 

 

最近有位訪客格友,在迴響中留下所謂【"傳統"天龍統治集團】一詞,在今天新聞當中報導(見參考資料)下,這讓筆者見識了何謂天龍國,也不得不讚嘆網友傳播的力量,佩服之餘,這是不是言論自由,我想是的,不過對筆者來說卻是最不喜歡的,理由很簡單我不喜歡含沙射影,更不喜歡這當中的貶抑、指控,正如寫過的文(曹李馬~髒話文化我見 謀殺人格等不等同惡搞kuso)中指出的『屌』字用法,流行語用法,這種時下流行語,就我來說,感到最是無力,雖然約定成俗,我仍盡量避免使用,原因何在,仍是本著小時候的經歷,知道被扣帽子、嘲諷的痛苦,「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這仍是言論自由,無權干涉別人如何使用,不過很清楚自己的標準何在。

 

言論自由或許在每個人心裡,都會有個尺度,可以接受甚麼,不接受甚麼,但這都不會是最客觀的標準,有一句話説的好,「可以不同意你說的話,但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在這裡,不一定同意或喜歡你的言論,但還是會讓各位暢所欲言,不過我會保留刪除的必要性,原因說明了,所以還請各位讓筆者拜託囉!

 

 

 

 

 

 

 

參考資料引用自中時

仿《航海王》虛擬「呆丸島」 「天龍國」在哪? 網友諷在台北  2011-04-11  中國時報

 【林秀麗/高雄報導】

     台灣存在一個「天龍國」虛擬國度?部分網民將自我感覺優秀的人稱為「天龍人」,「天龍國」位在台北市大安區、信義區等地段,離開天龍國轄區則一概被稱作為「南部」或「下港」。

     今年台灣燈會在苗栗登場,群眾擠爆燈會現場和竹南火車站,有網友批評「苗栗沒捷運,不要辦這樣的活動」,引發部分網友反彈,痛罵該網友是自以為是的台北「天龍人」。

     根據網民惡搞的「偽基百科」,「天龍國」位在「呆丸島」北處,內有天母、大安兩皇城,天龍城有西門町、信義區;居住在皇城邊陲地帶如中永和、淡水、木柵、南港、內湖等地區者則稱為「天龍鄉民」。

     離開天龍國治理轄區往南走,一概稱作「南部」或「下港」,被形容為未開發、且有毒蛇猛獸與潑猴出沒。

     「天龍人」又被稱作世界貴族,源自漫畫《航海王》中的一個階層,是八百年前廿位組成世界政府的國王後裔。居住在聖地馬力喬亞,自認高人一等,與一般人要吸不一樣的空氣,所以戴著氧氣罩,性格自大。

     網民認為,天龍人深信「呆丸島」是因天龍國才得以繁榮,天龍人的代表人物是前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組長郭冠英。

 

 

別用語言利刃切割台灣  2011-04-11  中國時報

 【黃樹德/特稿】

     天龍人的論述方式,其實是換個說法、複製台灣社會存在已久的某種政治成見,看似新鮮,卻似曾相識,與某種政治論述頗有異曲同工之妙,好笑但不好玩。

     雖然台灣不大,確實存在南北差異,但這只是對事情的認知、看法不一樣而已,並無所謂哪裡比較高級、誰比較優秀的問題,更與愛不愛台灣無關。「天龍人」的說法有點一竿子打翻船,把台北人當成同個模子做出來的,忽略中間的差異性,以地域做為評斷是非的標準,是繼省籍、藍綠後,再次以語言的利刃將台灣硬切成台北國與非台北國兩塊,。

     省籍、藍綠傷害台灣最大的,不是表面上的政治對抗,而是失去認真討論問題的空間,出了事不必負責,只要拋出省籍、綠藍的大帽子,即可把過錯推得一乾二淨。久而久之,病灶永遠找不到處方,結果小病變大病,最後活活等死,責任政治淪為笑柄,立場才是王道。

     嚴格說起來,天龍論述是新時代的舊產品,只是把過去省籍、藍綠的政治包裝,改套漫畫語言重現,再利用網路大量複製散播,讓網友不設防中接受。聽起來辛辣有趣,背後卻被政治偏見牢牢制約。

 

 

天龍人 指自我感覺優越的人  2011-04-11  中國時報

 【林秀麗/高雄報導】

     流行用語起源往往不可考,今年台灣燈會在苗栗舉辦,網路上爆發自以為優越的「天龍人」批評聲浪,也引起網友廣泛討論「什麼是天龍人?」,並和「台客」、「陸客」一樣,成為泛指某特定族群的流行用語。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萬毓澤表示,流行用語的發展有其社會根源,網路族指的「天龍人」是嘲諷自我感覺優越的人;「台客」早期雖有貶低意味,這和早年美國白人輕蔑稱黑人為「黑鬼」(Negro)一樣,黑人漸出現自我認同。

     維基百科對「台客」現象解釋為貶抑詞,指服裝儀容和行為舉止粗俗的人;如穿藍白拖及汗衫出入正式場合、亂吐檳榔汁、旁若無人的大聲播放音樂等,近年「台客」則被塑造成一種次文化。

     據了解,「台客」起源於一九五年代眷村居民指本省人很粗俗,帶有貶低的味道。一九九年代,「台客」一詞的意義出現轉變,台客成為電視節目可被演出的文化,漸脫離早期的「粗俗」、「沒水準」之意,甚至出現「台妹」新詞。

     伍佰、張震嶽、陳昇等自認「很台」的藝人,藉著舉辦台客搖滾音樂演出,漸將「台客」一詞擺脫貶意,稱呼自己「很台」成為自我調侃的說法。

     相對於「台客」用語,近年來台灣開放中國大陸觀光客來台旅遊,並以「陸客」泛稱來台旅遊的大陸遊客,都成為流行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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