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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旦夕禍福,所以人生得意之時須盡歡,及時行樂,有花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昨天很生氣,生完了氣,突然間豁然大開,生甚麼氣?氣甚麼?不過就是自己在那跳腳,不合自己的意,那都是別人的事,干我何事呢?死刑我不會多塊肉,21年半也少不到我半塊肉,過了一年半載,這些事也都會忘了,皇上不急,急死太監。

 

面對國家社會去關心是一種義務也是責任,但相對的權利呢?面對這些年來的奇特社會氛圍,開始懷疑起自己真得與社會脫節了,我要習慣與國際接軌。

 

這不是反諷手法,只是置身事外,明哲保身,快樂一點不行嗎?明天舞照跳,馬還是繼續跑,義務「當兵我還了」,責任「對自己負責」吧!

 

今天還是很生氣,人啊!如果把別人的關心,都視做敵意或貶抑,那關心還有何意義呢?反正都不關我事!轉念及此,開心點,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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